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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华侨试验区17宗用海项目通过专家评审

2017年03月28日 10:10   来源:汕头都市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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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都市报讯(记者 刘婉萍) 近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在汕头市召开华侨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12个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专家评审会及5个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专家评审会。从华侨试验区了解到,以上17宗用海项目均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至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已全部完成,为加快华侨试验区重大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据介绍,华侨试验区东部城市经济带项目规划用海总面积1885.4公顷,包括新津、新溪、塔岗围三个片区,规划定位为汕头新城市中央商务区,以商务办公、高端商贸、总部经济为主,配套居住、文化、旅游、休闲等功能。华侨试验区东部经济带新津外砂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是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的《韩江河口治理规划》中的重点建设项目,位于区域用海规划范围内,该工程于2008年8月经广东省发改委《关于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新津外砂河口治理及综合开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该工程与区域建设用海相结合。

  专家组一致认为:12个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从海域使用角度考虑,给出的结论可信,经补充完善后可作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用海的依据;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考虑,5个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的评价结论总体可信,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经补充和完善后,可作为海洋主管部门审批的依据。

【责任编辑:刘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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