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侨乡传真

佛山一处场地被抵押租户不知 律师建议另案起诉

2017年04月06日 17:11   来源:佛山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租户提供的图片显示,法院目 前已停止拍卖。/报料人供图
租户提供的图片显示,法院目 前已停止拍卖。/报料人供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郑泽聪报道:近日,顺德伦教集约工业区国际木工机械城20号的租户金先生感到很闹心:由于房东广东科豪木工机械有限公司(下简称广东科豪)没有告知场地已被抵押拍卖,导致他现在只能搬迁。与他同样情况的还有其他10户商家。律师建议,商家们可选择另案起诉进行维权。

  场地被房东抵押 租户不知情?

  3月24日下午4时,广东富全来恩有限公司的经营者金先生正在工厂处理日常事务,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来到公司告知金先生,他所承租的场地被拍卖了。金先生不禁傻眼,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直至法院工作人员将一份裁决书递给金先生看,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由于此前金先生所租用场地的房东——广东科豪负责人龙先生与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根据银行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广东科豪位于伦教20号的房产及土地,即金先生的工厂所在地。但让他疑惑的是,场地被抵押拍卖,为什么房东龙先生一直没有告知他?

  随后,金先生和几名同样租借场地的商家找龙先生讨说法。

  几天后,商家又收到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必须在4月13日前将场地内的所有设施、人员进行转移。

  金先生称,3月27日早上,由于承租人提出异议,法院暂时中止对广东科豪地产的拍卖,所有租用场地的商家正常开工。

  场地面临查封 商家进退两难

  金先生表示,早在2014年,他便开始租赁广东科豪的场地开厂,双方合作良好。

  据金先生提供的法院裁决书显示,去年12月1日,法院工作人员便将查封广东科豪房产的通知张贴在广东科豪的场地上,若有案外人主张对房产享有租赁权的,可于12月10日前向法院提出。

  金先生称,除了宏威德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外,他和其他商家均表示没有看到这份通知,广东科豪方面亦没有通知他们。等到工作人员来通知商家时,商家们早已错过了上诉疑议的时间。

  面对现状,金先生进退两难:留下,租用的场地随时会被拍卖; 搬走,短时间不知道搬到哪里。“我们现在只希望能够按合同履行到期。”金先生无奈道。

  涉事公司有5条失信记录

  3月29日,记者来到广东科豪发现,除了门口仅有2名保安看守外,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据记者统计,共有12户商家租用了广东科豪的场地,租用的押金从2万元到20万元不等。记者查阅广东科豪的工商信息,显示广东科豪是一家集木工机械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企业。自2014年开始,该公司共有5条失信记录,共和他人发生了11起买卖合同或借款纠纷,分别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顺德区法院及禅城区法院起诉。

  4月1日,记者致电龙先生,询问其是否没有将查封通知告知金先生等商户,他表示并无此事。龙先生称,法院在公司四周贴通知,租户们都知道了。对于租户质疑是其将通知撕掉时,龙先生予以否认。至于租户押金等问题,龙先生称只能让法院处理。

  记者从宏威德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处了解到,今年2月份,龙先生确实有亲自和他说土地即将拍卖。对于其他商家是否有通知,他并不清楚。

  律师说法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表示,在这个案例中,金先生与广东科豪属于租赁关系。因为广东科豪无法清偿与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法院判决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权,判决并无问题。问题是,对于抵押权的设置没有通知他们,导致他们受损失。如果金先生等商家错过了疑议,金先生可另案起诉。

【责任编辑:谢萍】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