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将投入1.2亿元实施清澜红树林退塘还林
中国侨网文昌7月12日电 (琼芬)近日,文昌市政府出台《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退塘还林还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争取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资金投入1.248亿元,按计划分年度逐步对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4159.2亩虾塘及养殖场实施退塘还林还湿工程。
其中,退塘补偿费补偿给塘主,每亩退塘补偿费标准含塘上附属物及设施,退塘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81年9月设立,1990年-1991年由当时的文昌县人民政府对保护区进行划界确权,1992年9月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43719亩,其中核心区13261亩、缓冲区14499亩、实验区15959亩。
据介绍,保护区内红树林面积21667亩,属于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区由八门湾片区、会文片区、铺前片区等三大区域组成,分布呈带状,涉及文城(包括头苑、清澜)、东阁、文教、东郊、龙楼、会文、铺前等7个镇以及罗豆农场。
经调查,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鱼虾塘及养殖场4159.2亩,属于历史遗留的鱼虾塘及养殖场,养殖人为保护区周边村庄老百姓,1960年至1980年保护区内已存在许多鱼虾塘,特别是90年代较多。由于历史遗留的鱼虾塘及养殖场养殖排污,造成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安全。
根据方案,文昌将在2017年7月-12月,完成实施退塘还林还湿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全面详细调查鱼虾塘及养殖场情况,登记造册,从2018年1月开始,逐年实施退塘还林还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