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军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林道标
福州市外侨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主持人:各位网友,华侨华人朋友们大家好!为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国家“依法治国”、“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互联网+”等重大战略,方便侨资侨智更加合规、高效、顺畅、共赢地加入到“万侨创新行动”、“侨梦苑”建设中来,同时发挥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作用,为广大网友、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及事业发展相关咨询服务,提高大家防范风险、依法维权能力。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徐军律师和福州市外侨办党组成员、副调研员林道标做客中国侨网,回答网友、侨商有关法律政策、侨梦苑建设的相关问题。
  主持人:徐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中国侨网。在网友提问之前,您可以简要介绍一下您自己和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吗?

徐军:主持人好,大家好,感谢您对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和我本人的信任。 我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的特邀法律顾问团成员,我从事法律工作已经30年,其中在法院任职5年,公司担任法律顾问2年,从事律师工作24年。现在是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委会主任,福建省律协副会长。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福州的分支机构,事务所发展到今年已经拥有一百二十余名律师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已连续几年成为福州市业务收入排名第一的律师事务所。

徐军:福建是我国的重点侨乡和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本人作为常年在福建省执业的律师,办理了较多的涉侨案件,希望今天能够和大家分享我在案件经办过程中产生的一些心得体会。

  主持人:请问您担任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有多久了?在与侨胞、特别是侨商的接触中,您认为侨胞投资中国的最大的法律或认识误区是什么?他们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投资权益方面普遍存在的困难是什么?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徐军:我是从2005年6月开始担任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到现在有11年了。曾参与处理多件涉侨经济纠纷案件。

徐军:福建是我国的重点侨乡和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很多华侨基于认祖归宗的心态回归福建投资,也得到了当地的欢迎,但很多侨商在地方投资时往往存在下列几个问题:

徐军:一个是只关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当地合作方给出的合作条件,对于投资项目缺乏必要的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

徐军:另一个是在与政府达成合作方案后,未及时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很多合作条件仅有主管领导的口头承诺或备忘录、会议纪要等非正式合作协议,忽略必要的法律程序。

徐军:还有一个是在投资过程中,因政府换届、领导更迭、合作方诚信不足等种种原因,产生了较多投资失败、项目被迫中断的实例。但因为侨商们在前期未注意签订正式的合作文件或投资项目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导致侨商们很难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寻求救济,维护自己的权益。

徐军:综上,我建议侨胞们提高法律意识,学会应用法律保护自身的权益;不仅要通过法律获得事后的补救,更应学会运用法律实现事前风险的防范;因中国法律体系和外国仍有较大区别,侨胞们在境内投资时需聘任专业的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为投资项目保驾护航。

  主持人:您作为资深法律工作者,您认为侨胞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积极投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建设浪潮中所具有的优势有哪些?需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您能为我们的侨胞解决这些问题、面对这些风险点提供些法律方面的建议吗?

徐军:我个人认为,侨胞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号召,积极投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建设浪潮中所具有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个是针对海外人才来华发展遇到的困难,国家有关方面将推动制订相关政策法规,在政策支持、事业发展、生活便利等方面为侨胞提供服务。

徐军:另一个是,据我所知,国务院侨办与地方政府合作,在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精华地带设立“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这便于归国创业的华侨华人聚集发展,协同创新,吸引更多“高、精、尖、缺”人才,并保证他们回得来、留得住。此外,国侨办还积极构建侨胞回国创新创业的综合服务体系,这就为侨胞提供了其他群体所不具有的“特殊优势”。

徐军:关于侨胞创业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及解决建议,我认为,企业在创业中,因行业不同而面对的各类具体法律问题不同,但从宏观角度来说,侨胞创业时应当关注下列初创企业都会碰到的问题:

徐军:第一是关于创业应采取何种组织结构。由于如今设立各类企业基本不存在资金门槛了,因此创业者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结合各种形式企业的责任承担模式,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包括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个体户等,需要提示各位创业者的是,在选择公司组织形式时,需特别关注税负问题,例如有限合伙企业一般就被认为是一个税收透明体。

徐军:第二是关于行业限制及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于行业限制,需要初创企业根据中国境内最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进行分析操作。同时,例如平潭自贸区等区域,已采用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对于各侨胞的投资是个利好消息。至于优惠政策,需要就具体的问题并结合境内各地的实践操作,分析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类型及性质,不同的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等诸多不同的情形,才能作出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徐军:第三个就是要关注外商投资的外汇管理方面的规定。中国境内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资如何汇入、投资利润如何汇出、汇入的资金在使用上有什么要求都有具体的要求。

徐军:一般来说:(1)在外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2)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3)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4)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5)外汇方面的法规量多且变更较大,公司在处理时还是应得咨询当地的外汇管理部门。

  主持人:下面进入网友提问时间。
  网友:您好。请问福建“侨梦苑”“一区五园”是什么意思?

林道标:福建“侨梦苑”以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3平方公里)为核心,辐射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190.7平方公里)、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65平方公里)、江阴工业集中区(158.6平方公里)、长乐临空经济区(174.48平方公里)、闽清白金工业区(12.71平方公里),总面积624.49平方公里。这样就形成了“一区五园”的侨梦苑格局。

  网友:律师您好,我的企业在深圳,10年成立,现在有了点成绩,打算扩大规模。现在国家对新闻宣传有了很多规定,请问我们在进行项目宣传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另外我们打算做一点融资,比较适合我们外企的融资途径有哪些?

徐军: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宣传是企业发展、壮大的一种营销策略。企业所做的广告无论好坏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越过法律的底线。在这里,我认为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包括两个:首先就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徐军:宣传往往伴随着一定的夸张,但是应该保持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不能进行虚假宣传。如果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消费者误解的,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不但可能得到消费者的投诉,还可能引起相竞争企业的起诉维权。另外,如果在广告宣传中把尚没有取得专利权的产权宣传成专利产品的,不但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在认定假冒他人专利的情况下,还可能构成犯罪。

徐军:这些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徐军:此外,应当关注的是现在违法宣传成本大大增加。2015年4月24日修订的《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对于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对媒体发布广告,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的处罚。2015年《广告法》修订时,热议的关于不允许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规定,实际上在修订前的《广告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只是罚款力度没那么大。新修订《广告法》出台后,一定要引起大家的关注。

徐军:下面,我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融资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权融资。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来合理选择融资方式。

徐军:你们公司于2010年成立,在假设公司规模不算太大的情形下,可以考虑如下融资方式:

徐军:(1) 银行贷款方式,但如果企业为初创型企业,无法提供太多资产作为担保,可以尝试使用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

徐军:(2)股权融资,目前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如雨后春笋般进入中国,为许多创业型中小企业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如公司股东愿意让渡部分股权来获得公司的流动资金,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在选择创投的时候,建议选择产业投资基金而非单纯的财务投资人。

徐军:(3)除选择PE投资外,新三板挂牌也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不错选择。“新三板”具有其挂牌门槛低、挂牌费用少、挂牌效率高等特点及优势,不仅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企业品牌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能为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资途径,包括定向增发、做市转让等方式。

徐军:(4)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徐军:(5)此外,融资租赁、民间借贷、小额担保贷款也是公司融资的方式,但民间借贷也使企业背负高额的融资成本,公司需要量力而行。

  网友:您好,请问福建“侨梦苑”“一区五园”在什么位置?

林道标:福建“侨梦苑”“一区五园”均在福州市,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福州市马尾区。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实行“一区多园”和“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托管型”管理模式,下辖洪山、台西、仓山、马尾等4个老园区、福州软件园和海西园(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两园(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并委托代管闽侯县南屿镇、上街镇5个村和仓山区冠洲村。

林道标:闽台蓝色经济产业园位于福清市江阴半岛的东面,兴化湾北岸,包括江镜华侨农场及江镜镇、港头镇的部分陆域和海域。江阴工业集中区位于福州市南部福清市江阴半岛,于2001年6月,由福州市、福清市两级市政府共同投资成立。长乐临空经济区位于长乐市,目前为福州市级经济区,范围北至闽江,南至机场高速,西至东绕城高速,东至东海;涵盖机场周边漳港、湖南、文岭、金峰、潭头、梅花、鹤上等7个镇(街道)。闽清白金工业区位于福州市闽清县域中南部,涵盖白中、金沙、白樟、坂东、池园五个工业重镇。

  网友:福建侨梦苑的交通条件如何?生活环境和配套设施怎样?

林道标:福建“侨梦苑”各园区交通非常便利。

林道标:福州经济开发区依托港口,紧邻国际空港,背靠省城福州,交通四通八达。与宝岛台湾隔海相望,距马祖36海里;青洲大桥直通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车程15分钟;区内的福州港是全国十大港口之一,可直航包括台湾在内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104国道及福银高速、沈海高速和温福铁路、福厦高速铁路汇集马尾,具备了得天独厚的水、陆、空大交通枢纽体系。

林道标:高新区:海西园总体规划面积12.35平方公里,毗邻大学城,与中心城区仅一江之隔。

林道标:蓝色产业园:位于福州市“一带一核两翼四湾”海洋开发新格局中的环兴化湾重点区域。距福州市区69km,距平潭综合实验区25km,距福州长乐机场71km,距江阴港区8km,渔平高速从园区穿过,从园区周边江镜互通口和港头互通口可进出渔平高速,交通及区位条件优越。

林道标:江阴工业区:有完备的交通网络和完善的公共交通设施,靠近324国道和福厦高速公路,联接向莆铁路江阴铁路支线,新江一级公路到达港区,距福州市区85公里,距长乐国际机场81公里,距台湾台中港100海里。 临空经济区:目前区内已建成滨江滨海路(南北澳段)、201省道(鹏程路),紧临长乐国际机场。

林道标:闽清白金工业园区:位于福州市闽清县域中南部,涵盖白中、金沙、白樟、坂东、池园五个工业重镇,距福银高速公路金沙互通口2公里,距省会福州市区57公里,125县道和202省道贯穿园区,交通十分便捷。

林道标:福州经济开发区生活配套有:新华都购物广场、名城港湾、名城豪生大酒店、长滩美墅、商业中心、开发区医院等。

林道标:福州经济开发区在全省率先通过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城区绿化率37.4%、空气优良率96%、水质达标率100%。先后获得“全国绿化百佳区”、“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绿化模范城区”、全省首家“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等荣誉称号。

林道标:福州经济开发区商务配套有国际会议中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港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人才配套有福大阳光学院、福建外贸学院、国脉服务外包培训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各类职专、技校及九年制名校。 休闲配套有东江滨公园、船政文化公园、天马山生态体育公园、江滨娱乐休闲区、船政官街文化休闲区以及海上明珠、汇特美食城等。

  网友:律师您好!我是在国内租赁了一家店面进行餐饮经营。在租赁合同还没到期的时候,租赁方,也就是业主,声称打算在店面后面建一栋百货大楼,店面的存在不利新建百货的经营,要求我们餐厅搬迁到百货大楼的后面。在我们考虑是否搬迁、未予答复的时候,业主不与我方做任何商议,突然挖开超市前面的道路,挡住进出的门,导致餐厅送货、垃圾清理车等等都无法出入,严重影响餐厅正常经营。业主还放出话说:“如果你们不赶快搬,就有你们受的!”我觉得还是“和为贵”,想和他们协商解决,但看他们的架势,大有置我们的利益不顾的意思。如果协商,我应该注意把握哪些对我有利的方面?如果谈崩了,我到法院打官司,我需要特别注意收集哪些证据?

徐军:您好,您所提及的案件和相关法律问题为您作如下简单回答,因案件具体情况无相应材料佐证,我们仅就您的描述进行法律分析。

徐军:第一,您所描述的法律问题是租户在面对承租房产拆迁时如何在出租人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您所称的业主采取的在店面前挖沟等措施如属实,业主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您的经营利益,可以根据您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主张业主构成违约;

徐军:第二,如您与业主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未到期,业主要求您搬离,实际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您有权向业主主张经营损失赔偿和违约责任承担;第三,您在与业主单位谈判时应抓住您的租赁合同有效,您有权继续使用租赁店面,业主有义务继续将店面提供给您使用,不得妨碍您的正常使用,如提前解除合同需向您赔偿损失等方面;

徐军:第四,您可提前准备的维权措施包括提前搜集相关材料,包括您签订的租赁合同,您交付租金的凭证,业主采取措施要求您搬离的材料和您因此造成的损失等相关方面的材料作为证据以备后续诉讼之用。以上简单的分析,供您参考,如有不尽,您可来电来邮件咨询,谢谢您的提问,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

  网友:请问福建“侨梦苑”有哪些区位优势?

林道标:福州目前是中国首个多区叠加的重点区域,有着国家级新区、中国自贸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四区叠加”和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的独特优势。福建“侨梦苑”核心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区域均在“四区叠加”范围内。

  网友:律师您好,我是一个越南的华侨。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振奋人心,我们沿线的华侨也想尽自己的一份力。想请律师帮我们讲讲“一带一路”建设中需注意的法律问题以及需要规避的法律风险。

徐军: “一带一路”建设投资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和区域,域外各国的投资环境不同,尤其是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绝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区域和国家风险较为显著,我们据此建议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需关注下列法律事项:

徐军:(1)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法律环境。各国的法律体系和具体的法律规则差异较大,即使是专业的境内律师对于域外法律事项也不一定熟悉,因此无法仅凭企业自身的过往经验进行盲目判断,一定需对投资目的国的基本法律环境及拟投资行业有个全面的了解。

徐军:(2)该国的外商投资环境 非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影响不可避免,在进行一路一带投资时,需关注是否存在这种制约因素。因此需要特别关注该国的外商投资法律和政策、外汇政策、关注该国与我国是否有条约,尤其是投资保护条约。

徐军:(3)该国的劳工政策和税收政策也是在一路一带投资时应当重点考虑的因素。

徐军:(4)目前很多企业境外投资,包括跨国企业到中国境内投资,都已经采取由专业的法律、财务、税务专业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提供相关的尽职调查服务,这种运作理念和方式比较成熟,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利益,值得侨胞们学习。

  网友:您好。请问福州“侨梦苑”有针对侨商的优惠政策吗?

林道标:福建“侨梦苑”目前没有单独针对侨商的优惠政策,但可享受福州已有的先行先试政策、土地优惠政策、财税优惠政策、人才引进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电商优惠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

  网友:律师您好!我三姑为给儿子购房向她的同事借了15万元,对方要求我三姑将自己使用了一年的红旗轿车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我三姑开车与他人相撞,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请问,这位同事可以要我三姑提前把这5万元先放到同事那里押着吗?

徐军: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之规定,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的保险金优先受偿。

徐军:但优先受偿并不是直接将保险金交给抵押权人,是否实现抵押权还应考虑债权是否到期等因素,双方可就保险金如何采取保全措施进行协商,如将保险金直接交予抵押权人应办理相应书面手续,确认抵押实现和债权对抵。以上观点供您参考,谢谢!

  网友:您好。请问福州自贸区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林道标: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涵盖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保税港区,地域面积共31.26平方公里。其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税区0.6平方公里和福州出口加工区1.14平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9.26平方公里,含新厝区块(A区)、江阴区块(B区)。

  网友:律师你好,目前国家正在全面推行税法改革,推行营改增,对哪些行业哪些公司影响会更大,如何通俗地解释增值税?

徐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3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几个要素如下:

徐军:1、纳税人: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徐军:2、税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徐军:3、征收机关

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网友:福建侨梦苑目前有哪些入驻企业?未来的招商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

林道标:福州经济开发区(马尾区)内知名侨企有:名城地产、新大陆、飞毛腿、上润精密、冠城大通、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味民国际等。市高新区内知名侨企有:福耀玻璃、太古汽车、海睿达、百圣融鑫等。市临空经济区内知名侨企有:明一乳业、网龙动漫、舞后轻纺、隆祥航空等。

林道标:市江阴工业区内知名侨企有:利嘉集团、融侨集团、宝利特集团等。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南洋燕行等。市蓝色产业园:属于起步阶段,园区尚无投产侨资企业。

林道标:福州经济开发区鼓励投资以下产业:1.新型平板显示工程;2.高性能集成电路工程;3.物联网和云计算工程;4.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5.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制造6.海洋工程装备工程;7.智能制造装备产业;8.海洋生物制药;9.电子核心基础产业;10.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产业心;11.卫星及应用产业;12.冷链物流;13.健康食品;14.文化创意产业;15.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

林道标:江阴工业区产业布局为:东部发展电力能源、冶金、机械装备制造产业,中部发展以港口和保税物流园区为龙头的现代物流产业,西部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产业。

林道标:江阴保税港区主要招商项目类型有:各类进口商品、食品贸易及销售企业、进口商品配套服务企业、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交易等。

林道标:高新区海西园定位以高端研发、科技孵化和总部经济为主体,建设高端科技产业新城。园区定位为高新技术辐射区域,以生物医药和机电、光电等生产性项目为主。

林道标:临空经济区主要招商引资项目:国际物流、机械装备制造、航空及相关先进制造业、航空服务业是临空经济区目前重点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

林道标:蓝色经济产业园产业发展方向及招商内容:(一)重点发展临海装备制造产业。以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高新产业为契机,引导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装备制造、核电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制造、高端精密机械制造等重大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发展。(二)培育发展海洋生物产业。(三)配套发展海洋服务产业。(四)兼顾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环保型低能耗产业。

  网友:我在广东遭遇收购纠纷。我们公司与广东的一家公司在巴黎签订了中文版和法文版收购股权合同各一份。由于考虑到旅法侨胞不愿公开资金实际情况的苦楚,法文版合同采用租赁合同的形式,并体现实际的买卖关系。合同签订后,我们投入近千万,但由于广东公司违约在先,我们在付清一期分期款额后,暂停分期付款。没想到,广东的这家公司依据法文版合同,以拖欠租金为由,在法国地方法院赢得判决,判决我们不仅要停止经营还要把前期投资财产交归广东这家公司所有。我想知道,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还有翻盘的机会吗?我们可以依据中文版合同再到中国法院起诉吗?

徐军:您好,您所描述的案件较为复杂,且从您的描述中我们无法判断收购股权合同与租赁合同所指向的是否为同一件事情,假设如果两份合同同为一起收购股权行为,我们认为,您就目前情况可采取以下救济措施。第一,如果法方就法国方面做出的判决向中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您可向中国法院提出不予承认或不予执行申请;第二,您可根据中文版合同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诉讼实体问题,需根据您提供的材料和合同文件我们才能做出判断,如您有需要,可向我来电来邮件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提问!

  网友:您好。请问福州自贸区一站式受理办事大厅的具体位置在哪里?

林道标: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办事大厅在马尾区高新产业园快安路湖里路27号。

  网友:律师你好。在有纠纷的时候为了结果正义,是否可以放弃程序正义?非法得来的证据是否可以成为呈堂证供?

徐军:关于第一个问题,答案是不可以。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相辅相成,不能够把二者机械地割裂看待。程序正义并非附属于结果正义,程序正义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重结果,轻程序的思想在法治社会中应当予以纠正,保障程序正义无疑有助于促进结果正义,因此在纠纷发生的时候,不能够为了单纯地为了结果正义而忽视或者放弃程序正义,这有违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

徐军:关于第二个问题,答案同样是不可以。证据制度是贯穿刑事诉讼活动整个过程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影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徐军: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非法得来的证据是对正当法律程序的违背,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够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应当予以摒弃。

  网友:请问福州有哪些国家级众创空间?

林道标:福州市有优空间、云端创咖+、我想创业、凤凰谷创业咖啡等4家科技部公布的国家级众创空间。

  网友: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侨企的负责人,在我们招收大学生的过程中,会遇到大学毕业生频繁违约现象。很多大学毕业生手拿多份offer,选择其中一份签了保底以求寻找更好的单位。虽然最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但很多单位的违约金都在5000左右,是个可以接受的数额。但他们频繁违约很大程度上会打乱公司的计划,给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有什么办法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权益吗?

徐军:人才流动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发展机会,大学毕业生都想获得更大很好的发展空间,这为我们企业一个重要的启示就是,应当专注于自身的发展壮大,为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和更加充分的机会,让市场上的人才主动向企业靠拢。当然,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的权益,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除了涵盖基本的用工条款,也要重视劳动者违约责任的明确以及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的承担。

  网友:律师您好。我在国内与一家环保公司在2008年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由我公司独家提供对方要求的特殊技术和关联服务。在我公司支持对方环保公司完成四个项目并为多个项目提供了技术方案后,对方就违约甩开我公司单独开发,并且拖欠应付工程余款300多万。我们多次催款无效,于是我们起诉。但是,目前对方环保公司财务极度困难,不断恶化,甚至有因涉嫌欺诈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可能。我们担心即便我们赢得了诉讼,对方已无钱支付。所以,我想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从法律上操作来维护、确保我的利益不再受损?

徐军:您好,我们根据您的描述做以下判断。第一,您所称的环保公司在与您合作过程中存在违约,您可根据协议向其主张违约责任;第二,如果您所述环保公司仍拖欠您工程款属实,您应尽快组织材料向法院起诉;第三,不管环保公司是否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我们仍认为您应向法院先起诉确认债权,在债权确认后,可通过参与分配或追究股东责任等方式进行维权;第四,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债权有两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我们建议您尽快确认债权以免超过诉讼时效,谢谢您的提问!

  网友: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和福州市民服务中心有何不同?

林道标: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主要为事业、企业单位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如果市民要办理与企业经营有关的事务,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林道标: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主要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入驻的单位如医保、社保、出入境、公积金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自来水、电力、燃气、网络电视等机构,这些机构的整合将便于市民一次性办理多项事务。

  网友:您好,我们做生意的经常能接到诈骗电话。作为律师接到传票啊传唤啊冻结啊等等的诈骗电话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又是如何识别和处理的呢?

徐军:律师经常会和传票、传唤、冻结这一类事务打交道,因此对这类电话敏感度比较高,骗子并非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其骗术往往带有明显的漏洞。遇到这类事情,如果自己内心不确定,就千万别按骗子的思路行事,被骗子绕进去,最后马上挂断电话。如果有不放心的地方,可以联系电信营业部,查询自己电话是否有异变等情况。

徐军:(1)对于电话里自称某执法机关办案的,完全不必理会,因为执法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都必须按照程序来一步步进行,现实中没有电话办案这种情况存在,如果自己还是不放心,可以去执法机关核查清楚,比如拨打“110”, 警方可以帮助市民联系各地执法机关。

徐军:(2)涉及到资金转帐的,一定要记得与相对方作一个核实确认,及时核清真伪,养成严谨细致的习惯。尤其是资金转帐出去时,都要事先通过电话等方式找到接收资金的本人或者他指定的联系人,比如财会人员,确认开户行和帐号无误后,方可进行转帐操作。

  网友:律师您好。请问有哪些中国人习以为常的事,其实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我最想知道的是,对于从网上找图片放到自己的ppt、微博、朋友圈里会不会侵害图片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如何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我看外国公开课里引用图片都要表明原作者及出处,即使是对世界名画的照片,是不是没有原作者授权就拿图放在自己的个人分享里属于侵权行为?谢谢!

徐军:人文社科类的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很容易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就是不注明转引,虽然被发现后的后果没有无差别抄袭那么严重,但通常会被戴上“学术不端”的帽子。对个人信誉影响不好。

徐军:对于从网上找图片放到自己的ppt、微博、朋友圈的情况,这是侵犯图片原作者的知识产权的一种行为。要防止使用他人图片导致侵权的发生,最好在使用他人图片前或事后及时获得权利人的许可。不过,现实中获得权利人的许可往往比较困难,因此,尽可能使用自己的图片是最为稳妥的。

徐军:对于世界名画的照片,没有原作者授权就拿图放在自己的个人分享里就并不一定就属于侵权行为。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包括:(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形。

徐军:可以看出,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共同特征是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且是无偿使用。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共同条件包括:(1)已发表作品;(2)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3)非盈利目的或者说非商业目的。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在自己的分享里面使用世界名画的照片是不构成侵权的。

  网友:请问福州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分别在哪里?

林道标: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 联系电话:0591-83608391

林道标: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地址:位于台江区高桥路与广达路交叉口东南角,东面靠近五一中路,南面靠近群众路,西面紧邻广达路,北面紧贴高桥路。咨询电话:0591-83451234

  网友:律师您好!我在国内投资和对方发生纠纷,后来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我胜诉,对方不服,提起上诉,结果二审法院还是判我胜诉。对方还是不服,非要要求法院再审。我想了解一下,中国法院能够再审几次?有没有终结制度?因为我身边有朋友遇到过几次再审的情形,我担心万一我也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太牵扯精力了。 在线等

徐军:您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您的二审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已发生法律效力,您可申请强制执行。再审是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或本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错误判决进行纠错的程序,申请再审和再审程序均不影响原判决的法律效力,在作出撤销原审判决的裁定之前,原审生效判决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的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建议聘请专业法律工作人员参与诉讼积极应诉。上述观点供您参考,谢谢!

  网友:福建侨梦苑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方面有什么政策奖励和优势?

林道标:福建“侨梦苑”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方面有许多政策奖励措施,具体内容就不逐一列举了,相关政策文件有:

1、《福建自贸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经费支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9号)

2、《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措施》(闽委人才〔2015〕4号);

3、《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榕政综〔2009〕66号)

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若干规定》(榕政综〔2010〕210号)

5、《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的意见》(闽委〔2013〕22号)

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布公务员局关于鼓励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同外访学进修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外访学进修〔2012〕231号)

7、《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榕委办〔2013〕6号);

8、《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缓解企业用工短缺做好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办〔2012〕205号)

9、《福州市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省“海纳百川”计划高层次人才配套奖金发放暂行办法》(榕委人才办〔2014〕11号)

10、《福州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榕委办发〔2014〕9号)

11、新引进重大“三维”项目企业高层次优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招聘专业技术职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子女接受教育等的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三维”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榕委〔2012〕72号)

12、总部企业引进的人才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经市政府认定后发放住房补贴、给予科研经费支持等。——《福州市鼓励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榕政综〔2011〕191号)

13、回归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可享受各种奖励补助。——《关于进一步推进回归工程的若干意见》(榕委〔2012〕77号)。

林道标: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的福建东盟海洋经济研究院与福州大学有合作。网龙网络公司有收购跨国教育企业普罗米休斯公司。清华大学2013--2014年度第9次校务委员会审批通过成立了清华--祥兴智能系统联合研究中心,并依托该中心成立“清华大学福清联合研究院”。

  主持人:各位侨胞、网友朋友们,本场答疑到此结束,感谢二位嘉宾的精彩解答,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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