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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卑诗省宣布取消历史上歧视华裔法律条文

2017年03月08日 14:42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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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3月8日电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加拿大卑诗省府于3月7日(周二)在省议会大楼,宣布取消本省历史上法律条文中歧视华裔及其他少数族裔条款。温哥华有民间机构此前公布省民对种族歧视看法的民调结果,出乎不少人意料,逾八成少数族裔称受到种族歧视,侧面说明政府所推行融合、多元与包容等消弭族裔对立的政策,有些恐怕走过场,沦为口惠而实不至的“半桶水”局面。

  稍为考查加拿大历史,很容易发现,150年前卑诗已是针对华人及亚裔的种族歧视大本营,而二埠政府更是排华急先锋、桥头堡,联邦涉排华法案不少均出自卑诗议员。

  卑诗还没加入联邦之前,即已系统地排拒华裔;这当然不能不讲华人参与建设横加铁路后,就被当时的白人“用完即弃”,利用法律手段赶走大批华工。

  针对华工 用完即弃

  卑诗省府今天找出一批本省过去歧视性的法律条款,宣布废除,但更重要是掌权者认真在政策和管治层面,真正落实种族平等观念,不要每逢选举才打族裔牌求票。

  历史上,卑诗政府歧视华裔政策,从1886年首次在整个卑诗省开征“人头税”算起;实际上,19世纪中期卑诗未加入联邦前,温哥华岛的华人就被盯上受限制。

  以下历史上歧视华人的卑诗法案和决议案,主要计有:

  1855年:温哥华岛向来自中国的男性或华人家庭出生的人,征收10加币人头税。

  1875年:卑诗省选中,禁止华人投票。

  1878年:动议案要求12岁以上的华人每季度支付10加币“人头税”,但法庭驳回了该议案。

  1884年:卑诗省省议会再推10加币“人头税”和更多歧视华人的法令,但被联邦否决。

  1886年:动议案要求18岁及以上的华人男子,留长发者征收10加币“人头税” (当时中国属满清统治,凡男子不留长辫者斩首)。

  1888年:横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禁止雇用头发长度逾5.5寸的男性。

  1891年:卑诗省要求提高50加币“人头税”至200加币。

  1912:卑诗省长在省议会演讲,题目就是《拒绝亚裔》。

  到1923年,联邦国会更通过《华人移民法案》:从1924年起完全禁止中国人入境以及加入加拿大国籍;此外,各省省议会还制订相关法规,在华人就业、上学、升迁等方面作出限制与歧视。《排华法》要到1947年才撤销。

【编辑:张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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