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华侨华人

纽约华裔建筑工地摔断腿 庭外和解获赔400万美元

2017年04月20日 13:2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中国侨网4月2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两年前在建筑工地摔断腿的纽约陆姓华人男子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日前终于达成庭外和解,得到400万美元的赔偿金额。为他打官司的律师戴禺19日在法律咨询中介绍了经过。

  两年前,26岁的陆某在史坦顿岛的一处商业楼建造工程工作时,在搬运建筑材料的过程中,踩到沙石上滑倒,狠狠摔了一跤,当场倒地不起。公司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治疗。经诊视后,证实他右腿膝盖骨骨折,需要手术装上钢钉。直到现在,由于伤处的影响,陆某不能长期站立和走路,不可以蹲下,更不能从事体力劳动。

  戴禺说,陆某受伤是因为其工作的地盘地面的沙石所致,据纽约州《劳工法》第241(6)条款,工人做建筑工程时,三家庭以上或商用建筑物房东、工程大承包商,必须确保地盘的地面、通道等没有可致人滑倒的危险因素。所以,伤者可起诉建筑工地的房东以及工程的大承包商,提出意外伤害赔偿。

  报税记录可作索偿依据

  一般来讲,这种赔偿金额最多为200万美元。但由于陆某有合法居留身份,每年报税收入为6万美元,在争取赔偿时,除了可索赔受伤痛苦和后遗症赔偿外,更可以报税记录作为证据索取受伤所导致的工资损失,以67岁退休年龄算,陆某可要求赔偿约40年的资金损失。

  他又说,在一些类似受伤程度的案例中,受伤工人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因而没有报税记录,或报税不足,在争取赔偿时,没有证据证明受伤前的收入,就只能要求被告方赔偿受伤痛苦与后遗症的金额了。(叶永康)

【责任编辑:陆春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华侨华人频道精选: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