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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租客与房东起纠纷 律师:退租应提前协商

2017年06月06日 15:04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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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美国中文网)
(美国中文网)

  中国侨网6月6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纽约华裔李先生在今年2月与朋友在纽约布鲁克林58街9大道上的一处商用楼内租了一间教室,教授吉他课程,每周使用教室2天,按照一天100美元的价格计费,每半个月结算一次,支付400美元,6月初李先生和朋友打算退租,但他们在同房东协商时无法达成一致。

  李先生说,“我们是租到6月4日结束,房东现在说我们没有提早一个月通知他,只有我们再支付800美元,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才肯退还押金。”

  李先生说,自己和房东签约时并无任何书面协议,所有都是口头承诺。在开始协商退租时房东一度同意只用再多支付半个月的房租,但在随后的沟通中房东又突然变卦,并表示李先生必须多支付一个月的房租以拿回押金。对此,律师表示,口头租赁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宋大维律师表示,“签约的时候或者你和他谈的时候,如果讲清楚是按照每周来算,或者每两周来算租约,那是可以的,按天算都可以,没有租约的话就是默认月租,提前两三天,或者三四天通知,你没有给足时间,按照月租就是一个月一个月结算,他不给你租,也是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周阳 朱曳)

【责任编辑:赵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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