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人才工作项目经费保障实施细则
晋江新闻网12月16日讯 为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支持涉才部门开展人才工作,规范人才工作项目经费管理,日前,《晋江市人才工作项目经费保障实施细则》出台实施,今年的申报工作正式展开,相关表格可登录晋江市人才工作网下载申报。
据悉,人才工作项目经费包括年度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涉及人才的引进与培养、载体的建设与扶持、人才的激励与管理等措施在实施中的经费,市直涉才部门、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政产学研平台、重点企业、社会中介组织、人力资源机构等可结合实际,拓宽思路,谋划创新人才项目。针对重点项目,每年年底,市委人才办根据下一年人才工作要点公开征集项目,立项申报并经过审查把关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同时,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训、宣传、服务等常态化申报的人才项目。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晋江在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中坚持政策先行,强化政策导向,构筑“激励+保障”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集聚软环境,同时着力探索人才多元投入,市财政每年设立1亿元人才专项资金、5亿元产业创投基金等,为引才、聚才、育才打造人才高地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撑。据悉,人才工作项目经费主要通过自筹资金、财政拨补、企业资助等渠道予以解决,“实施细则”鼓励相关单位和机构拓宽人才工作项目经费的筹措渠道,发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人才基金,引导用人主体加大人才项目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