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守法精神十分可贵,值得学习。 胡适早年第一次到美国时,晚上在一个小镇的街道上走路,见到路上行人几乎绝迹,但是汽车开到有“Stop”路标的地方,仍然照停不误。初次在美国见到这种情况,胡适感慨万千,认为有这样守法的公民,这个国家真是了不起。 可能有人认为,这种死守制度的美国人脑筋太死。明明知道路上没有行人,还要停车干什么? 好几年前,到大陆旅行,见到都市中汽车、行人,几乎无视红绿灯的信号,个个分秒必争地抢道,交通混乱情况令人吃惊。这些奋勇争先的“勇士”可能都认为死守交通规则太吃亏。明明可以见缝插针地通过,为什么一定要等灯?头脑应该“灵活”一点嘛! 在洛杉矶华人最集中的蒙特利公园市的美国警察,大概多次见到华人无视交通规则,随时随地“灵活”地横穿马路,因此,设下“埋伏”,专门抓这些不守交通规则的不法之徒,结果这些自以为“灵活”的人,不但被罚了款,也损害华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一些华人缺乏守法精神,大概和过去的社会背景有关。文化大革命时大声疾呼“破除旧框框,砸烂旧制度”,红卫兵小将在“造反有理”的歪理指导下,对于再重大的国家规章制度,都要打得稀巴烂,还在乎什么交通规则? 脑筋要“灵活”一些,老实人吃亏,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应该受到批判。 英文有一句谚语-“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诚实是最佳的对策),值得我们深思,一切违法的行径,在美国这个遵守法制的国家中,都是行不通的。(来源:美国《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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