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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们派发“新年福利”

2017年01月05日 14:22   来源:佛山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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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记者邹婷婷通讯员黄丹报道:2017年元旦起,佛山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们领到多项“新年福利”。记者获悉,佛山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当中涉及住宿补贴、学生字典补助等两项新增福利。

  公办学校住宿补贴,是两项新增福利之一。文件提出,建立和提高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从2017年起,在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对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按照寄宿生人数增加安排公用经费补助,其中:2017年每生每年250元,2018年每生每年300元。

  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住宿补贴的对象主要针对学校,增加补贴后,将有利于学校改善学生的寄宿环境和服务。

  第二份“新年福利”则涵盖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学生。文件提到,要完善免费教科书政策,在继续实施对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基础上,从2017年起,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学生字典。佛山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20元,初中每生每年326元,学生字典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4元。

  远高于省里制定的标准。

  除了两项新增福利,目前正在实施的政策和补助仍然保留。比如,将继续实施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150元,初中每生每年1950元。对特殊教育学校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及多重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10倍拨付经费;对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按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8倍拨付经费。

  此外,佛山将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即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对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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