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侨乡传真

江门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双创 最高可获200万元资助

2017年01月10日 09:31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人社宣) 我市于2016年3月颁布实施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并构建“1+N”的人才新政体系。为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在江门市创新创业,加强对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力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科学技术局、市外事侨务局出台了《江门市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最高资助金额达200万元。

  资助门槛低于周边城市

  国家和省每年评审一批人才项目,如国家和省的留学归国人员择优资助计划。《暂行办法》充分与国家、省有关项目衔接,以吸引、鼓励留学归国人员到江门市申报,对入选上级人才资助项目的留学归国人员,我市再额外给予1:1配套资助;对未能通过上级评审的项目,通过鼓励其参加市本级评审,为争取申报下一轮国家和省的人才项目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据了解,《暂行办法》将留学人员资助的门槛定为“学士学位以上”,标准低于国家政策以及周边城市要求的“硕士学位以上”,有利于鼓励更多从海外学习归来、掌握一定技术的留学生在我市创业创新。

  《暂行办法》把留学归国人员在江门创新创业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启动项目和特别优秀项目,并明确区分项目的有关标准。前三类项目对应的资助金额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资金分3次发放

  《暂行办法》规定,对相关项目资助申请,由相关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7名省级以上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路演和答辩,项目通过评审组专家的评定后还需经过7天的公示,确保评审过程专业、客观、公正。

  按照《暂行办法》,留学归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助资金按2:3:5的比例分3次发放:签订资助协议后发放资助资金的20%,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发放30%,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发放50%。第二、三次资金发放由受资助人凭购买设备等单据及项目推进情况报告申请。

  据悉,此举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出现受资助者只领资助资金不作贡献的现象。同时,《暂行办法》明确资助资金需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场地费用、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专利申请、人才引进等方面,不能用于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购置、出国经费等方面,确保资金用于创新创业用途。

  相关新闻

  我市一项目获省级资助

  日前,经省外专局审核确定,广东基硕数据有限公司申报“BMD数据仓库”项目入选广东省2016年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助项目,获得省外专局资助资金10万元,资助资金可用于项目孵化、产品研发、中试投产及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根据我市相关政策,市、县两级将按省资助额的1:1给予配套资助,共配套资助10万元。该项目共获得20万元资助。

  为鼓励更多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落户广东,吸引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发展,省外专局组织实施留学人员来粤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符合广东省重点培育产业领域的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在创业的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以加快其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广东基硕数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由英国归国留学人员叶其昌博士团队创建,团队成员包括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的大数据专家,以及来自华为、阿里巴巴、摩根士丹利的战略咨询顾问。基硕公司的“BMD数据仓库”,是结合企业数据信息化发展的实际需要,主要通过建立底层数据通道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多个异构系统、应用软件和数据资源。目标是实现企业或政府各个业务部门间,各个系统之间无缝地共享和交换数据,解决内部信息孤岛,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实现跨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和服务共享。通过集成不同的系统信息为企业提供统一的决策分析平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的业务问题。(赵可义 人社宣)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