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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县芙蓉村入选浙江省首批“千年古村落”

2017年01月16日 14:09   来源:温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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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黄松光) 浙江省第一批“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名单近日公示结束,永嘉县岩头镇芙蓉村作为我市(温州)第一个“千年古村落”。

  据悉,开展“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旨在进一步落实省委“两美”浙江战略任务,加快“诗画浙江”建设和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休闲产业发展,保护和挖掘地名文化遗产。2015年4月,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等五部门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特色小镇、“非遗”主题小镇、风情小镇、美丽乡村等有关评定实际,联合启动开展“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千年古镇(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必须同时符合集镇或中心聚(村落)形成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专名历代传承,沿用至今达1000年(含)以上,专名沿用至今,或专名更名后沿用时间长,有重要传承价值,知名度高;地名实体文化内涵较丰富,独具特色;古建筑保存较好,传统风貌尚存,名称内涵丰富;历史上为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军事重地等条件。

  第一批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是以县(市、区)为主体开展“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普查登记工作,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浙江卷》、地名图志典录等资料,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小镇、“非遗”主题小镇、风情小镇、美丽乡村等评定成果,由县(市、区)民政局会同建委(建设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委)、文物局等部门逐一比对、综合筛选,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镇、村初步名单。设区市民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省民政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文物局等部门,组织地名、文史、考古等方面专家学者进行实地调研,同时开展专家论证、复核、评估和认定等工作,最后由五部门联合认定为“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各地名文化遗产”名胜10个,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芙蓉村是以“七星八斗”来布局的。道路与水系交叉纵横,成为完整的体系。古建筑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村里保存有温州市非遗“花棍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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