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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泉州市法院工作日日均异地立案达77件

2017年03月30日 11:17   来源:泉州晚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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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服务,是寓服务于诉讼程序和诉讼管理的重要体现,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方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泉州地区,只要是发生在本省范围内的民商案件,不管所诉案件具体由哪个法院或法庭管辖,当事人均可就近选择或自愿选择任一法院(人民法庭)办理诉讼事务,不必因案件属异地法院(法庭)审理而长途奔波。2015年1月至今年2月28日,全市两级法院已为当事人提供异地立案40034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异地立案约77件。□本报记者陈淑华 黄墩良 通讯员蔡崇谋

  跨域协作立案 从异地奔波到“家门口”

  上个月,在丰泽区工作的许先生来到丰泽法院,就晋江东石老家的房子受到晋江某公司塌折下来的铁塔影响一案,提起异地立案申请。尽管受诉法院是晋江法院,但许先生顺利地在丰泽法院办好了立案手续。这得益于泉州中院2015年1月份在全国首创推出的“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

  以前打一次异地官司,当事人免不了得来回奔波几趟甚至十几趟。为破解当事人的异地诉讼之累,泉州中院创新了这一诉讼模式。

  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省高院的大力支持下,泉州中院重新梳理立案环节,全面创新立案方式。全市法院12个诉讼服务中心、42个人民法庭统一设置跨域诉讼服务岗,跨域协作立案必须的诉讼材料自动扫描、法律文书同步生成、不同法院之间文书批量电子签章、电子卷宗跨域流转等措施全面运用,跨域立案有了强大的信息技术支撑。随之就是系统性的全面培训,让每位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统一标准的立案服务。

  两年多来,泉州中院以“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为载体,通过法院内部和法院之间跨域、连锁、直通的司法协作,让群众真正实现在家门口打官司。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不仅为群众提供跨域立案的便利,还提供就近受理申请、材料收转、答疑指引、庭审调解、查阅卷宗、办理执行等各类诉讼服务。截至今年2月底,全市两级法院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40034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41225次、材料收转41013次、诉讼指引41322次、判后答疑817次、信访接待153人次,异地诉前或立案调解263件。

  跨域协作送达 基层网格员协助法律文书送达

  前几天“上线”的泉州法院法律文书网格化统一送达平台,让备受送达难困扰的法官们为之欢欣鼓舞。

  泉州法院长期案多、人少,法官们连轴转办案已成为常态。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对、下落不明、逃避送达、拒收法律文书、外出务工人员无固定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受送达人的家属不配合等各种因素, 致使法律文书送达难,十分影响法官办案效率。

  为提高司法公信力,泉州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和综治部门支持,将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法院司法送达工作纳入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和年度综治考评内容,使统一送达全域通平台升级为网格化统一送达平台,构建“一村居社区至少一司法送达网格员”,以全市法院专门送达机构为内部“小网格”,全市村居社区基层网格力量为外部“大网格”,无缝衔接、紧密协作的送达机制。

  早在2016年5月,利用“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纵横连接全市12家法院、42个人民法庭的司法资源,泉州法院已将送达效率提高不少。该院以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部分人民法庭为网点,构建就近直接送达机制,不分本院他院,一个标准、一体办理,分片划区、“包干负责”,实现就近送达、直接送达,最大化发挥集约化、专业化的送达优势。目前32个专门送达机构累计为全市各法院审判执行部门送达1.13万件,首送成功率达57.35%,相较于传统邮寄,成功率提高近40个百分点,平均每次节省时间15天左右。

  跨域远程庭审 相隔万里也能“面对面”调解

  德化县的苏某与家住贵州仁怀的辛某协议离婚,但两地距离遥远。德化法院与仁怀法院通过跨省远程庭审,让双方跨越万水千山“面对面”坐在一起,用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在“互联网+”时代,远程庭审技术成熟。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年初的相关司法解释,就提出“当事人双方可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为助力当事人轻松诉讼,泉州法院在“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的大框架下,积极采用远程庭审等方式。操作中,泉州中院强调要以各法院审判法庭及人民法庭为依托,以各协作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合为保障。一方面可充分利用法院现有高清科技法庭等远程庭审资源,另一方面,能够顺利完成当事人身份验证核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识别确认、证据等诉讼材料形式完整性的识别固定、远程开庭调解等秩序维护和笔录回签等事务,可有效维护庭审权威性、严肃性,确保可控性,达到既便利当事人又便利法院的“两便”效果。

  在平台大跨域、大协作的理念指导下,泉州中院于2016年年初与交警部门建立车辆查控协作机制,形成法院之间、法院与交警部门之间的“跨域协作执行”的新模式。

  “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自2015年1月推出以来,运行平稳,成效显著。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福建泉州法院推行异地立案,当事人在全市任何一个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实地或通过网络完成立案手续,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编辑:李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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