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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潮州市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2017年04月24日 11:04   来源:潮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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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日报讯 (记者李灿霞 通讯员郑奕煌 实习生周洁)记者从潮州市公安机关获悉,为提高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的防伪性能,潮州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4月24日起开始全面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据潮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民警介绍,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为卡式证件,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能记录、管理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的情况。往来台湾的签注将直接打印在卡式证件背面,可重复擦写,即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将不再使用以往的贴纸式签注。

  那么,原本市民持有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对此,民警表示,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后,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市民持有有效的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本式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半年的,即可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电子通行证。

  此外,16周岁以上申请人的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将从原来的5年延长为10年,但对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是100元/张,而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注收费标准不变,仍为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多次有效签注100元/项。

  民警提醒,有意要办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的市民,24日起,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就近到我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办证厅申办,或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填写“网上预受理”的相关事项预约办证。另外,根据规定,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需留存持证人的指纹信息,留存有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出境入境时,可以按规定自助通关。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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