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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乡潮州出台污染防治方案 空气质量将达二级标准

2017年06月12日 15:12   来源:潮州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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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日报讯 (记者 袁晓金)近日,我市印发《潮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我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达到91%以上,可吸入颗粒物下降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要求,空气质量排名在全省中上水平。

  《方案》要求,综合整治面源,减少颗粒物产生。要全面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加快制定《潮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工作,主城区内施工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实现全面封闭运输同时落实主城区内工地配套高压喷雾降尘设施。要强化道路建设施工扬尘控制,一方面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打通过境通道,减少过境车辆、泥头车从市中心经过,另一方面在道路建设及维护时要做好围挡,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尽量减少扬尘产生。要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改进道路清扫方式,推行城市道路清扫标准化作业,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 85%以上;加强泥头车整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漏、抛、洒等现象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要全面加强堆场扬尘污染控制,对各工业企业煤堆、渣堆、料堆、灰堆扬尘污染严格控制。要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违章烧烤行为,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方案》明确,综合整治移动源,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要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和强制报废工作,扩大我市黄标车限行区范围,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严查淘汰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强机动车排放管理工作,强化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工作,全面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环保定期检测。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行和提倡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及“无车日”活动,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出台我市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政策。

  《方案》强调,加大固定源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依法明令关停的市场主体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清理整治市场主体家庭作坊式污染;加快推动工(产)业园、集聚区集中供热,积极推进潮安特色产业园区燃气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加强高排放行业环境监管,推行陶瓷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提标减排,进一步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监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

  《方案》还对发展绿色经济,淘汰污染产能工作作出要求,提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经整改达不到强制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有序关停退出。

【责任编辑:丁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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