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首页侨乡传真

女子青田私闯民宅偷盗婴幼儿 称心疼孩子没人照顾

2017年07月28日 16:18   来源:青田侨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字号:

  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拐骗儿童案,被告人潘某因犯拐骗儿童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现年29岁的潘某是江西人士,早年来青田务工并定居在此。据被告人潘某声称,2016年和现任丈夫何某在温州医院生育了一个儿子。潘某生完孩子后,就将孩子托付给了自己的初中同学杨某照顾,自己只身一人回到了青田,并告知丈夫,孩子送到了娘家照顾。而何某在潘某分娩期间因工作繁忙未曾到过医院看过自己妻儿,听妻子说暂时寄养在丈母娘家自然也就安心,也就没有过多的追问。

  2017年1月10日,潘某路经我(青田)县一乡镇的一处小区内,听到了小孩子的哭声,潘某仔细寻找了下发现孩子的哭声是从楼上传过来,恰好楼下的防盗门未关,便闻声寻去。到了楼上,发现孩子躺在床上哭闹,四处张望了下,该屋的屋主未在家中,便将屋主蒋某抚养的6个多月的孙子抱走逃离了现场。回家的路上还致电给了丈夫,告知丈夫,孩子已经从娘家带回,要他回来帮忙准备婴幼儿用品。

  而蒋某回家后发现孙子不见了,便立即报警,当地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了潘某,于第二天2017年1月11日在潘某家中将其抓捕归案。

  庭审当中,潘某辩称自己是心疼孩子一直哭闹,边上没有大人照顾,就想不如由自己带这个孩子,所以才把孩子抱走。

  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某以自己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其行为已构成了拐骗儿童罪。因潘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依照相关刑法规定作出了以上的判决。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让小孩子独自在房内玩耍,家人即使是在自家楼下,即使周围都是熟人,也不能放松警惕,一定不能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不要随便让孩子吃陌生人给的食品;爷爷或奶奶带孩子最好不要单独外出。而小区内应加强安保,陌生人进出小区需要登记,如有陌生面孔拉着孩子或抱着孩子出门,情况可疑的,应该及时上前查问。(章一聪)

【责任编辑:陆春艳】
中国侨网微信公众号入口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招聘启事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京ICP备05004340号-12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126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315039 举报邮箱:huaren@chinanews.com.cn

Copyright©2003-2024 chinaq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关注侨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