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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华裔租房遇难题 律师提醒务必留租约复印件

2017年04月05日 17:36   来源:中国侨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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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侨网4月5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纽约一名华裔男子日前委托房屋经纪人介绍法拉盛公寓房,提前缴付近5000美元现金后却被突然告知无法按时入住,而他现在暂居的旧房也已经到期,进退两难焦头烂额。律师提醒广大华人租客,签订租约时务必留下复印件,了解房东和经纪人真实身份信息,支付房款也尽量不要使用现金,使用有据可查的支票、汇款等方式有助维权。

  40岁的戴先生近日为一桩租务纠纷求助专家律师。据戴先生介绍,今年他刚刚带着两个小孩到纽约生活,现在暂时找了个月租房落脚,希望能在法拉盛附近找一处公寓单元房租住。此前,他按朋友推荐委托了一名华人房屋经纪人觅房,几天后经纪人果然为他介绍了一间位于Sansord大道的三室一厅。看过房子照片的戴先生感到很满意,就将租约敲定,前前后后支付了近5000美元现金款项,包括2200美元的4月份租金,2200美元房屋押金,还有500美元服务费。

  戴先生本以为可以放心按照租约规定时间从4月1日开始入住新家,就和正在租住的房东讲好3月底退房。谁知当他3月28日联系经纪人时,却被告知公寓还在装修,不能如约按期入住,一下子愁坏了后路已断的戴先生。他表示,随后又多次联系房屋经纪人,对方几经推脱后最终告诉他直到10号才能搬入公寓,而他交付的是4月整月的房租,旧房租约也已经到期,进退维谷。

  左右为难的戴先生担心逾期居住旧屋会被现在的房东告上法庭,而且因为签订新公寓租约时自己忘了留下复印件,甚至都不知道房屋经纪人的真实姓名,让他倍感无助,唯恐上当受骗却苦无证据,因此向律师咨询应对之法。

  朱益民律师对此指出,如果戴先生现住旧房的房东控告他违约,他可以转而控告新公寓的房屋经纪人。但由于戴先生连经纪人真实身份都不知道,维权有困难,因此现下应继续与对方保持联系,争取获得经纪人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等信息。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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