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中国侨界


河南出台地方法规加强归侨侨眷社会保障

2005年9月17日

    
    华声报讯:9月16日从河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获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修改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南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对归侨、侨眷社会保障做出一系列特殊规定。
    
    据新华社报道,实施办法规定,对因丧失劳动能力、鳏寡孤独、受灾等生活困难又无经济来源的归侨、侨眷,由当地政府给予救济和扶助。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需进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优先安排;户籍在农村的,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办理五保供养。
    
    对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和困难老华侨及其配偶的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55周岁以上或1969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的归侨及其配偶,人均收入不足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的,由当地财政补足。”同时,对1969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并参加工作的退休归侨,每人每月由地方财政发放退休生活补贴100元。
    
    对归侨、侨眷就业、再就业,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政府职能部门的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给予优先扶持和帮助。
    
    这部地方法规还规定,归侨、侨眷子女在经常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视同当地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归侨侨眷考生报考非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考试分数给予增加10分照顾。为防止假冒现象发生,还特别规定:“教育部门应当将照顾对象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这部地方法规还增加了保护归侨、侨眷出境探亲有关工资、福利、假期的规定,增加了对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中的法律援助规定等。
    
    河南位于中原腹地,祖籍河南的海外侨胞和港澳同胞约有50多万人,归侨、侨眷也有50多万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副主任王四川介绍,归侨、侨眷作为一个与海外亲友有密切联系的独特群体,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仍与其他国内公民有不同的权益特点,在法规上作一些特殊规定加以保护是必要的。
    

相关文章
  · 深圳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规定修改通过
  · 北京拟修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 江苏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15周年
  · 江西省外侨办多举措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 保护侨胞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警官抵南非

 

 
·河南出台地方法规加强归侨侨眷社会保障 (9-17)
·浙江中秋茶话会:侨胞祝福中国更美好 (9-17)
·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扶贫慰问大会举行 (9-17)
·120多位归侨、侨眷参观锦州港 (9-17)
·罗豪才会见美国华裔民选官员协会访华团 (9-16)
更多...
 
·落叶无声 
·有一种爱在心底 
·记忆里的缤纷 
·简写繁写中国字 
·时至今日 
更多...
 
·积石山县“侨心卫生院”、“侨居工程”落成
·海外华侨华人纪念邓小平百周年诞辰
·2004年海外科技人才与中国企业合作交流会
·第七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全国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经验交流会
更多...
栏目信箱:qw@chinaqw.com
中国侨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