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昔日的下岗工人到如今的幸福之家,孝感市归国华侨关汝昌一家忘不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两年前,关汝昌爱人单位破产,两个子女均下岗,全家生活无着落。孝感市外侨局借给他2万元扶贫款,帮助他的儿子办起了服装店,女儿开办了电话亭,还为他的爱人办理了低保,使这个贫寒的归侨家庭逐步摆脱贫困。
据了解,湖北省现有归侨侨眷30多万人。改革开放以来,绝大部分归侨侨眷得到了实惠,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也有少部分归侨侨眷生活较贫困,侵害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归侨侨眷在海外都有亲属,对外交往密切,信息灵,渠道广,成为湖北省对外开放和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及开拓国际市场的宝贵资源。据统计,在湖北省归侨知识分子中,有两院院士19人。全省现有侨属企业1300家,资产总额13亿元人民币。“对这份宝贵资源,我们要倍加珍惜。”省人大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他们的自身优势,真正成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
(二)
1990年颁布实施的《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护侨”专门法律,标志着中国侨务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为贯彻落实这部法律,1994年湖北省颁布了实施办法。
随着侨情的变化,2000年国家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去年7月,湖北省也相应对省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对归侨侨眷的生存权、就业权、发展权、受教育权给予许多照顾。今年6月,湖北省侨办等五部门还就落实办法的有关条款制定了实施细则。
解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湖北省侨办主任唐振雄认为主要有如下特点:
——在注重维护权益的前提下突出了鼓励发展的内容。如:鼓励华侨回国工作和创业;鼓励归侨侨眷兴办工商企业、从事农业开发;鼓励归侨侨眷接受境外捐赠用于工农业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鼓励归侨侨眷及其子女出国留学。
——在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前提下更多地强调了适当照顾。如:华侨回国定居给予安置;生活困难的城市归侨侨眷在确保享受低保外,政府再给予补贴;对归侨侨眷的房屋拆迁补偿增加30%;归侨、归侨子女和侨眷高知子女升学享受降低投档分数线和加分照顾;归侨侨眷就业和再就业给予优先录用;留学生回国工作优先安排;归侨侨眷因特殊情况急需出境优先办理手续;归侨侨眷获准出境探亲享受探亲假;退休金差额由所在地政府补贴。
——增加了法律条款的可操作性,便于贯彻执行。如规定农村归侨侨眷房屋拆迁按上限执行;归侨、归侨子女和侨眷高知子女报考高等院校降10分投档,升高中加5分;对男归侨工龄满30年、女归侨工龄满25年退休费享受原工资待遇,其差额由所在单位发放,单位无力发放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补贴;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诉时,受理部门30日内必须作出处理并答复申诉人。
——增加了法律责任追究的条款。如规定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限定了受理时间;增加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法律追究。
(三)
一年来,湖北省侨务系统、大专院校、大型企业累计培训下岗归侨侨眷近200人,帮助400多名归侨侨眷实现再就业,为1100余名城镇贫困归侨侨眷落实了低保待遇。他们实施的兴办扶贫点、提供小额发展资金、发放特困救助金等举措,帮助不少贫困归侨侨眷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
武汉市依托“侨界再就业培训基地”开展免费培训下岗归侨侨眷工作,去年培训侨眷78名,推荐110多人上岗就业。侨眷龚敏夫妻下岗多年,孩子上学,一家三口过得非常艰难。经武汉市侨办培训推荐到中百超市工作后,龚敏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对生活充满信心。她逢人便说,是侨办的再就业培训使她重获新的工作,她一定要珍惜机会,努力工作,报答政府的关怀。
汉川市外侨局利用本市多名侨眷在沿海办企业的优势,通过牵线搭桥,收到了“以侨扶侨”的效果。去年该市共组织60多名侨眷到沿海打工,不仅解决了他们的再就业问题,而且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安陆市侨眷高佳泉1995年创办“钓鱼王”渔具公司时,还是一家家庭小作坊。侨务部门积极为他争取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如今,“钓鱼王”已跻身全国四大鱼饵生产企业行列,安置侨眷20多人。
潜江市侨办和市中药材公司合作,与北京同仁堂签订协议,实施“三包一保”(包供种、包技术、包回收,保收购价格),帮助40多户归侨侨眷种植中药材。去年,平均每户收入达7000元,亩均收入2500多元。
一年来,全省侨务部门还办理来信来访300多人次,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中法文化科技协会高孝铨先生的妹夫许望清到不属于医保范围的医院就医,造成住院费医保部分不能报销。武汉市侨办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出面协调,使问题最终得到妥善解决。为感谢侨务部门排忧解难,高孝铨先生专门从法国寄来锦旗:服务侨胞,功德无量。(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