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贤模:做好人大侨台工作的几点思考
黄贤模/福建省人大副主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侨台情发生了重大变化。侨务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涉侨事务有了新的发展;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台湾问题更加凸显,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已成为我们的重要任务。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经济将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对人大侨台工作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新的形势必将对人大侨台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对于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思想上、工作上要有所准备。 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人大侨台工作的总体思路应当是: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邓小平侨务工作思想和中央关于“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对台工作方针,积极贯彻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治省的决定、决议,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人大侨台工作,为我省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一份力量。为此,要从发展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党的事业和人大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大侨台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做好服务,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贡献力量。 一、深入了解侨情,拓展思路,抓好立法工作。 经过20年的努力,我省侨台地方立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有一定规模的体系,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为推进我省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法规体系还不完善,还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变化的侨台情和不断发展的经济建设的需要。从当前侨台工作及侨台胞在投资兴业、生活和学习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看,今后要通过立什么法,确定什么项目,才能有力推进侨台工作和更好保护侨台胞合法权益,缺乏认真研究。如: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根据世界贸易体系的普惠制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等,我们侨台地方立法中倾斜性的优惠效应将不断减弱,那么我们立法工作怎么适应这种将要来临的变化呢?现在有人说,国家要“入世”,法律也得“入世”,这不无道理。此外,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展开以及未来台湾海峡局势的变化,都会给人大的侨台立法提供新的课题。鉴于这些情况,侨台立法必须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要认真调研。调研工作是立法工作的“先行工程”。通过立法调研,才能了解社情民意,搞清立法意向,拓宽立法内容,提高立法质量,才能真正把握住立法的前瞻性、可行性、实效性。当前侨台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需要开展调研的课题同样很多,比如目前反映强烈的涉台婚姻、二三代华侨华人的汉语教育、侨台胞办学办医、侨房拆迁、闽台农业合作、闽台司法协作等问题以及有关法规的修改工作等。通过调研,把我省侨台立法工作再向前推进,使已经建立起来的涉侨台法律体系更加丰富和完善,为更好发挥福建侨台特色和优势服务。 要注意前瞻性。目前我们国家的发展正处于“快车道”,发展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这就要求我们制定的侨台法规要有前瞻性。立法工作要坚决克服“一届只管一届的事”的倾向,要有全局观念,要充分估计今后一段时期侨台工作和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法规在今后的顺利施行留下一定的空间。强调前瞻性,要注意不能把当前或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做不到的规定要求作为法律规范。前瞻性是为了使所制定的法律法规能够适应一个较长时间的情况变化,不至于朝令夕改,使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保持相对稳定。 要体现特色性。这是涉侨涉台立法的重要特征。侨台胞长期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议会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但他们都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与我们血脉相连,同祖同宗,血浓于水,与祖国各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根在中国,都爱国爱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别广大的台胞是我们反对分裂,实现祖国统一的重要力量,我们常说寄希望台湾人民的意义就在于此。我们立法时就得充分考虑这些特点。这就是说,在国家大法的允许范围内对他们支持祖国经济建设和祖国统一的行为和权益要有法律上的倾斜,或者说优惠,这是不能攀比的。不然,我们怎能做好凝聚侨台心,发挥侨台力的工作。我想,这就是涉侨台立法要体现特色性的理由所在。 要注重实效性。所谓实效性,就是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不仅能够颁布实行,而且有效用,即侨台立法要有利凝聚侨台心,保护侨台益,发挥侨台力;有利党的“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对台基本方针的实现。应当看到,随着侨台情、经济发展和社会情况的不断变化,有些法律法规可能不适应,甚至有悖于实际情况而无法实行,对此我们就得修改或废止,在调研中应该加以注意。 二、加大力度,做好涉侨台工作及其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 首先,思想上要重视,认识要一致。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权力,做好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办事,及时发现和纠正“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问题和疏漏,使“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加符合党的要求,符合人民的要求,是对“一府两院”工作最有力的支持,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负责的重要体现。同样要把涉侨台工作做好,把涉侨台法律法规实施贯彻好,切实保障广大侨台胞权益,把监督工作抓好抓实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要注重效果,注意改进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的方式方法。事前调研摸底、事后跟踪落实,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坚持这么做,执法检查在效果上就会有大的改观,扭转过去那种执法检查查完就完的局面,并提高监督水平。 第三,要有计划。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每年有重点地搞好一两项内容的执法检查。不要贪多,要少而精,要重点先解决那些反映强烈、问题较多,又有条件解决的项目,和那些影响面大,具有带动性的问题。然后结合执法检查有目的有计划逐步逐个解决,不断提高执法检查效果,取信于民。 第四,要善于处理信访和监督的关系。人大侨台委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从事侨台工作的主要部门。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广大侨台胞对人大寄予厚望,经常将其在福建生活、工作和学习,投资兴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来信来访向人大反映或请求帮助。这一方面说明侨台胞对人大的信任,另一方面也是对人大工作的监督,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信访就是监督,我们必须欢迎,必须正确对待。同时我们要善于从信访中发现政府在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在公正司法方面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单位把涉侨台工作做好。对于带有典型意义的侵犯侨台胞合法权益的重点信访件,人大常委会领导要亲自抓,一抓到底。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梳理出一两件重点信访件,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切实帮助侨台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充分认识涉侨涉台信访工作的特殊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努力处理好依法办事和安定稳定的关系。 三、积极开展联络联谊活动,努力做好凝聚侨台心工作。 人大侨台委工作对象无疑是广大侨台胞,人大机关赋予侨台委的职能归根结底是为他们服务。所以要做好侨台委工作,就必须积极开展联络联谊活动,密切与广大侨台胞的关系。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认识我们,才知道我们干些什么;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认识他们,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应该为他们和侨台工作做些什么。人大常委会侨台工作部门的同志要做广大侨台胞的贴心人,主动关心侨台胞在福建生活、工作、学习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满腔热情地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他们感受到祖国的温暖;同时,也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侨台胞的守法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以及对祖国对家乡的了解,增强他们的向心力,使他们成为推进祖国经济建设和统一大业的重要力量。 四、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侨台工作水平。 做好人大侨台工作关键在于人。从一定意义上说,各级人大侨台委干部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我们能不能胜任侨台工作,直接关系到我们能不能赢得侨胞心、台胞心。应该说,这几年人大侨台工作能够取得成效,较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得到侨台胞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很大程度上与各级人大侨台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素质有关。因此,努力提高各级人大侨台委工作人员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始终是我们必须抓好的根本工作。从事人大侨台工作的领导和干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各级人大侨台委要重视教育、培养干部对侨台胞的深厚感情,增强为侨台胞服务的自觉性,自觉地为侨台胞多做一些实事、好事。要以“三讲”的精神抓好各级人大侨台委的自身建设,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建立一支与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要求相适应的干部队伍,从而把人大侨台工作推向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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