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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幼师要“涨薪” 2019年每月津贴不少于1000元

2017年01月10日 10:24   来源:佛山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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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高明机关幼儿园内,幼师正在给小朋友们上课。(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高明机关幼儿园内,幼师正在给小朋友们上课。(资料图片)   /佛山日报记者黎汉沿摄

  佛山日报讯 记者邹婷婷报道:日前,记者从(佛山)市教育局公布的《关于加强全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公示稿)》(下称公示稿)中获悉,佛山拟实施幼师从教津贴补助制度,2017年要达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的标准,并逐年递增,到2019年不得少于1000元。

  75%幼儿园将领津贴红包

  公示稿提出,从2017年秋季学年开始,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政府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幼师提供从教津贴补助,并在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周期内,建立补助标准逐年递增和骨干教师岗位奖补机制。

  公示稿提出,要确保到2017年达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400元标准、2018年达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700元标准、2019年达到平均每人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

  根据最新数据,到2016年底,我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75%,今后还会不断增加。这意味着至少7成以上的幼儿园教师今后有望迎来津贴红包。

  津贴不得抵扣原福利待遇

  公示稿提出,补助标准要根据绩效、教龄、学历、职称等要素制定。实施从教津贴制度后,幼儿园不得降低或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方案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为确保涨薪到位,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应为每位幼师开办银行实名制工资卡,采用委托银行代发方式,按时足额发放幼师工资,依法为幼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切实提高幼师工资福利水平。

  各区将依照《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制订本区幼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幼儿园各岗位教师的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不得低于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今后,幼儿园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信息还将纳入属地政府信用平台,敢“克扣”工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幼儿园将列入黑名单。

  今后新聘幼师须有资格证

  在“涨薪”的同时,幼师的入门门槛也相应提高。公示稿提出,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参加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从今年起,新招聘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医务保健人员、保育员也均须取得相应资格证。

  目前在岗而尚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必须在2018年12月前取得任职资格。确不能取得任职资格的可通过培训转为保育员、教辅人员等方式予以分流。

  该公示稿已挂上市政府网,2017年1月11日前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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