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田发放2594万元资助3.2万人次贫困学生
中国侨网1月23日电 据丽水市政府网站消息,2016年,青田县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让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共发放2593.765万元资助32405人次贫困学生,比2015年增加358人次。
其中,学前教育90.162万元资助1318人次贫困幼儿;义务教育阶段16847人次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助1028.895万元,272人次“五类”寄宿生生活费补助16.225万元,县城学校170人次“五类”寄宿生减免住宿费3.848万元;普通高中350人次“五类生”减免学费和代管费43.805万元,2042名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04.2万元;中职学校8343人次学生全免学费917.29万元,2836名贫困生享受国家助学金283.6万元;217名青田户籍少数民族学生受资助5.74万元。
体资助标准是:学前教育“五类生”每学年减免保教费1200元和伙食费补助800元,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每学年减免保教费12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学年1200元;北山、巨浦、万阜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每学年1700元;“五类”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城镇“五类”寄宿生减免住宿费。普通高中“五类生”减免学费和代管费,职业高中学生免收学费,普高和职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
“五类生”是指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