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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莆创新创业公告

2017年04月21日 14:52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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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网4月19日讯(福建日报)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和《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具体办法》(莆委〔2010〕56号)等精神,现将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重点围绕莆田市化工(纺织化纤)新材料、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鞋服产业、信息经济等重点产业规划,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能够引领和带动莆田市重点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二、引进条件

  (一)创新创业人才

  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年度在莆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重点引进的海(境)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境)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自有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创业人才;

  (2)在海(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拥有能够促进我市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3)在海(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在某一专业领域掌握世界先进技术、我市急需紧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优秀人才;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位);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4.在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闽江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排名前两位);获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小学特级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其科技成果具有市场潜力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来莆实施成果转化的创业创新型人才。

  6.市级重大项目、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具有突破关键技术或掌握核心部件制造工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特别急需的紧缺人才。

  对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能够带项目的创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核心人才等高端人才,承担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二)创新创业团队

  1.团队成员由带头人和相关核心人员组成,一般应有3名以上(含3名)成员;

  2.带头人需符合上述个人申报的基本条件,其他主要成员应为在海外或国内企业、金融机构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

  3.团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

  (三)柔性引才

  柔性引进在莆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后在莆连续工作或服务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含产学研合作)。柔性引才补助资金按50%安排,酌情享受《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规定的相关待遇。

  三、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莆田市委、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精神,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1.专项补助。给予市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300万元;给予个人类院士和海外人才150万元(符合引进人才条件1和2项的)、国内人才80万元(符合引进人才条件3项的)、50万元(符合引进人才条件4项的)、30万元(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条件5、6项的)专项补助;入选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的个人(团队)除了省级补助外,按1∶1比例给予补助;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除了省级补助外,再给予200万元专项补助;对能在莆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综合支持3000万元。

  2.金融支持。对来莆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技术经济实体且从事符合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按其投资额的30%给予创业启动资金的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并给予50%的项目贷款贴息(最高为100万元,贴息期不超过2年)。

  3.配套服务。为人才提供租房每月补助1000-3000元或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子女就学和配偶就业的,由县区或用人单位协调安排。同时享受社保、医保和培养培训等相关待遇。

  四、申报范围

  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创办(合办)企业或已有企业引进的人才(团队);已与相关县区、部门或用人单位达成来莆创新创业意向的,均可申报莆田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登录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表格下载”(www.putian.gov.cn)、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网“下载专区”(www.ptzzb.gov.cn),下载填报相关表格,并按照隶属关系向县区组织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网”公告。

  (二)申报时间。莆田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首次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超过截止时间申报的,自动纳入下一年度评审。

  (三)评审程序。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答辩进行。

  莆田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2685750仙游县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8255165荔城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2285090城厢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2653105涵江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3592265秀屿区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5858138湄洲岛工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5086696北岸工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594-6976796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杨凯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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