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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侨子女就学将获“市民待遇”

2005年7月27日

    
    华声报讯:据东方早报消息,今后,所有在沪华侨子女在就学时将受到完全同等的对待,这是7月26日上海市教委与侨办最新发布的《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
    
    根据这一最新规定,每名上海华侨都将可以凭借居住证和上海市民一样为子女办理就近入学手续。
    
    此次规定所指的华侨子女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适龄子女。从今年9月开始的新学期,华侨子女回国就读上海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由各区、县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就学手续,并享受上海市户籍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同等待遇。
    
    “待遇完全不同了。”上海市侨办相关负责人王琳对此解释称,新的规定意味着华侨子女人群在费用和招生等重要事项上同上海市民接轨,彻底改变了之前他们参照外地居民子女借读的待遇标准。王琳同时表示,申请就读人具有华侨华人身份,其父母为上海居民的,也将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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