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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涉嫌高息集资诈骗 江门51人被骗710.9万元

2016年12月02日 09:10   来源:江门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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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过“金缘”“寄售宝”“金易购”吗?这些都是广东盛轩××黄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轩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不仅承诺到期后保本保息,且月息高达1%至3%、年息也达18%至25%。实际上,该公司并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也无发行理财产品资质,更不存在真实的黄金、珠宝交易。昨日(12月1日),记者从蓬江警方了解到,经民警调查,确认该公司吸收社会资金的方式涉嫌集资诈骗,并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该公司总部在广州,还于江门、中山、肇庆四会设置了分公司,其中,仅江门分公司就有51名群众被骗了710.9万元。

  到投资收益日发现公司人去楼空

  今年7月22日,江门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事主梁女士报案称被人骗了。原来,今年6月6日,梁女士经朋友介绍,在蓬江区白石大道某商城首层门市,与盛轩公司签了两份合同:一份金银珠宝寄售增值协议和一份金缘量化增值理财协议,合同期限一年,每份合同投资10万元,签订合同后,梁女士当即向该公司支付了20万元。

  根据协议规定,今年7月6日是该公司应支付梁女士投资月收益的时间,但梁女士没有按时收到该投资回报,于是她自行前往该公司的广州总部查证,发现该公司广州总部已人去楼空。后来,梁女士与该公司江门分公司协商退款未果,发现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通过对梁女士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侦查后,发现该公司存在通过员工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犯罪行为。经查,2015年1月至今,盛轩公司的银行账户,共收款2500万元,涉及对方户名300多个,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无资质发行理财产品吸纳资金

  民警调查发现,盛轩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3日,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法人代表为刘某莹。为吸收社会资金,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无发行理财产品资质的情况下,设计开发名为“金缘”“寄售宝”“金易购”等理财产品,并打着“高息保本”旗号推广。

  为进一步扩大吸收社会资金规模,犯罪嫌疑人刘某云、刘某松于2012年6月27日,在我市蓬江区建设三路某商务大厦,成立由其二人直接控制管理的盛轩公司江门分公司,委派犯罪嫌疑人张某芳出任江门分公司负责人,张某芳再通过招揽业务员谭某江、黎某棠等人,以派发宣传资料,组织客户沙龙,电话营销为手段,以高利息及保本保息的宣传手法,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销售“金缘”“寄售宝”“金易购”等理财产品。

  民警发现,盛轩公司江门分公司所吸收的社会资金,均汇入盛轩公司在广州开设的银行账户内,供犯罪嫌疑人刘某云、刘某松支配使用。

  以18%至25%的高年息做诱饵

  为何如此多人上当?假称高回报是关键。据了解,为了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该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以高回报作诱饵,一般是声称月息可达1%至3%、年息可达18%至25%。

  以事主梁女士购买的两款理财产品为例,其中一款协议约定的收益回报率为每个月2%,投资10万元,月回报达2000元,运作方式为公司用客户的资金投资于实物黄金买卖以及回收、回购;另一款协议约定收益回报率为每个季度6.5%,即投资10万元,每季度回报6500元,运作方式为公司用客户的资金投资于金银珠宝实物销售以及回收、回购。实际上,梁女士从未见过协议中提及的金银珠宝实物,而该公司也不存在真实的黄金、珠宝交易。(江门日报记者 李千帆 通讯员 赵国富)

【编辑:金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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