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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禅城电商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

2017年04月26日 15:18   来源:佛山日报   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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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记者阮凤娟通讯员区家劲报道:记者昨日(4月25日)从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获悉,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佛山市禅城区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企业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目前,禅城对于电商产业的各项扶持资金开始接受申报。

  新修订的《佛山市禅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实施超过一年,目前共101家企业进行申报,其中85家企业获得了奖励。

  办法明晰了扶持对象及扶持范围,经认定的电商企业或与电商相关的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电商支撑载体和创业孵化基地、跨境电商企业均在范围之内。新修订的办法对于电商企业而言,扶持力度较大。如“企业落户奖励200万元,鼓励园区招商、引进各级示范试点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企业经营奖励最高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等。此外,电商企业入驻经认定的电商园区,租金补贴最高15万元(15元/月/平方米),入驻区内其他商业楼宇租金补贴最高10万元(10元/月/平方米)。

  办法中还明确了对创新创业培育的相关扶持和奖励。电商企业入驻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前两年租金全免,鼓励培训机构进行人才培训、人才输送、人才就业,并分别给予500元/人、2000元/人、3000元/人的奖励等。

  市电商协会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园区、孵化基地可于4月30日前(第一批)向禅城区经科局申报,或由佛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协助申报。

【责任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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